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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改革发展中的若干热点

日期: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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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12 - 19

2016年9月2日至9日,银监会城市银行部会同党委组织部、党校在深圳、香港两地举办了风险管理培训班,来自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的资深人士围绕城商行改革发展中的若干热点进行了富有前瞻性的讲解,讲解专家包括中国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主任綦相,兴业银行同业部副主任刘晓春,招商银行票据业务部总经理郝军,平安银行贸易金融事业部风险总监梁建彤,微众银行首席合规官、运营官万军,以及来自香港金管局、中银香港、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毕马威等的业内人士。本期特整理部分精彩内容与业界分享。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呈现五大趋势

  金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主要任务是修复引发危机的“断层线”,增强全球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性,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金融稳定体系包括: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有深度广度的金融市场、有效的金融安全网及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监管有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审慎层面,主要是增强单个银行机构的稳健性,具体包括资本充足性、流动性、杠杆率、大额风险集中度、公司治理、风险文化等方面。二是宏观审慎层面,主要是防止系统性风险传导、缓解顺周期问题,包括解决“大而不倒”、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和加强逆周期资本补充。三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是完善会计、审计、外部评级、危机处置、OTC、中央交易对手、基准利率等。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呈现五个趋势。第一,以巴塞尔协议Ⅲ资本监管为核心,覆盖各类风险,对模型计量的态度更加谨慎,引入简单的杠杆率作为兜底。第二,识别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提高监管强度,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第三,从关注银行到关注非银行,包括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G-SII)、全球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非保险金融公司(G-NBNI)和影子银行。影子银行包括5种经济功能:基金、信托等集合类投资,财务公司、租赁、保理等批发融资发放贷款,券商、货币经纪等融资融券,融资性担保、信用保证等信用担保,SIV、ABCP等资产证券化实体功能。第四,强调标准实施的国际一致性,标准要有统一的适用范围、统一的时间表,评估要同步实施、规则一致、实施一致。第五,寻求多元目标,平衡简单性,提高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

  建议我国金融监管要时刻把握风险的动态变化,指导机构建立良好的风险文化、合理的公司治理架构工具和适当的激励。要提高宏观视野,注重监管措施的先后顺序和内在逻辑一致性。关注政策的叠加效应,境外加强监管协调,境内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其他宏观政策的配合,整体提高宏观经济稳定性。在加强监管规则建设的同时,提高有效监管能力,避免因规则过于复杂而诱发监管套利行为、加重监管负担。重视传统监管手段的作用,通过有效监管施压于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应进一步发挥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作用。

  同业业务品种转型加速

  根据银监会127号文,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同业投融资业务,不含交易市场债券投资。目前,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由2009年的1/10增长至目前的1/3左右。同业业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16增长至目前的1/5左右。

  同业业务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融资需求较大而信贷规模受限,银行内部流动性充裕,资产配置及利润增长需求较大。经过高速发展,同业业务已从最初的资金融通、调剂短期流动性手段转变为全额流动性管理、主动投融资运作的重要工具。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最早实现利率市场化的领域,是传导货币政策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主动管理能力。近年来,银行主要同业业务种类由买入返售票据、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逐步转为信托收益权、票据资管和投资理财。在业绩压力下,商业银行会降低风险控制要求,放大流动性错配缺口,降低信贷审批要求,埋下合规、流动性、信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票据市场风险应予重视

  我国票据市场经历了初始起步(1995年之前)、规范建设(1995-2000年)、快速发展(2000-2009年)、创新发展(2009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在起步阶段,票据托收承付成为解决三角债的主要手段。在规范阶段,票据逐步被商业银行和企业接受。在快速发展阶段,票据成为银行利润重要来源,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在创新发展阶段,票据市场成为货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快速增长,相关的案件及操作风险大幅上升,票据中介是一个重要外因。银行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业务需求增加,是票据中介赖以生存的基础,几乎所有的票据案件背后都有票据中介的影子。

  票据中介可以分为四种:经纪类中介为贴现及转贴现业务提供信息咨询和撮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收取佣金,对银行基本无风险;P2P中介向企业买入票据,通过P2P平台转卖给投资者,对银行无风险;直贴类中介直接向企业买入融资性票据,通过有贸易背景的合作企业或者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借用、伪造贸易背景,去银行办理直贴,赚取价差,对银行有一定风险;带行类中介通过联合或操纵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同业户,办理不需要贸易背景的光票贴现,再转卖到转贴现市场,进行票据资产错配交易,赚取更高价差,甚至通过清单交易一票多卖违法挪用银行资金,通过空壳公司商票套取银行资金,对银行有很高风险。

  与直贴类中介合作的风险体现为:一是合规风险,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问题;二是操作风险,伪造、变造票据可能流入商业银行;三是法律纠纷风险,如票据中介和真正持票人之间出现纠纷,持票企业可能会挂失票据。与带行类中介合作的风险包括:一是一票多卖风险;二是资金错配风险,中介操纵中小金融机构进行票据错配交易,利用短期资金,通过短期双卖或者短期回购业务错配长期票据资产进行交易,如资金链断裂,无法如期买回;三是空壳公司商票信用风险,中介将空壳公司商票通过其操控的金融机构背书后,组织一连串交易层层增加信用套取资金行资金。

  供应链金融成为全新融资方式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通过对有实力的核心企业进行信用捆绑,对供应链相关的资金流、物流进行有效的控制,针对链条上供应商、经销商及终端用户等不同客户提供融资,以融资项下销售回款自偿为风险控制基础的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目前,供应链金融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未来货权融资、质押仓储融资三大类别。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风险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对授信企业的市场前景做出判断,难以进行精确的风险管理;二是操作风险,对业务人员及系统的专业性依赖程度较高;三是法律风险,如存货类业务的权属确认和押品变现风险。

互联网金融进入融合打造综合平台新时期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路径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虚拟渠道。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渠道提供金融业务,如支付宝等;传统金融企业也建立互联网渠道,如银行开设网上银行。二是通过新型信息技术拓展新的金融服务。互联网企业通过其大数据技术开拓新的产品和服务,如阿里开展的电商小贷。三是互联网企业获取金融牌照提供金融服务。前两个阶段互联网企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这一阶段互联网企业将申请金融牌照,实现对资金流的控制,如银行、证券牌照。四是互联网企业与金融企业融合打造综合平台。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的同时,传统金融机构大力触网,实现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融合发展,双方将通过价值链上的深度协作,实现产品服务的创新。

  借鉴国际经验创新零售及财富管理业务

  内地城商行应积极借鉴国际银行以及港澳台地区同业的宝贵经验。比如,在中小企业及零售业务领域,汇丰银行强调“三道防线”,即运用三道防线管控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一线业务运营部门是第一道防线,二线政策和操作风险管控部门是第二道防线,内审部门是第三道防线。该行建立了零售信贷全流程管理,包括产品评估与开发、产品设计、账户获取、贷后管理、催收、坏账核销,通过风险建模、报表分析、系统排查等手段加强风险分析。再如,香港地区征信体系发达,银行可以方便地查询贷款人的征信情况。征信机构主要是私营机构,银行运用的个人或企业商业信贷资料库都是私营机构运作,政府和公营机构不参与设立或运营,香港金管局不直接管理征信机构。

  在财富管理业务及销售管控方面,花旗银行强调客户细分,将理财客户按照风险偏好分为六级,分别是:保本型、保守型、稳健型、激进型、超激进型和专业投资型。银行在销售之前对客户风险投资意识和承受风险的能力进行评估,为防止利益冲突,评估工作由与销售无关的人员进行。客户确认后获得银行提供的关于其风险状况分析的副本。银行中后台部门必须独立进行售后监督,特别是对活跃的账户、提前终止的客户、风险评估频繁变动的客户、短期反复买卖同一基金的账户以及高集中度交易、高额损失等异常信号要及时进行预警和分析报告,有效控制风险。

  信贷风险管理与不良处置应创新手段

  目前,内地银行业不良贷款保持上升态势,东部地区总量高,中西部地区增速快。加强资产风险管控和不良资产处置是银行业的两大任务。现阶段,国内不良资产处置主要依赖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及一批区域内省级资管公司,整体消化能力有限。

  不良资产的处置应更加市场化、商业化和国际化,鼓励更多不同类型的投资主体参与不良资产的处置,如投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基金、周期性的产业基金、实业集团及其附属产业投资机构等,拓展处置资金来源,引进先进技术,共同化解风险。

  延伸阅读:

  转型发展风向标

  混业经营完全可以分业监管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中国香港地区金融业发展与监管的做法对内地有借鉴意义。香港金融业是混业经营,银行业实行三级发牌制度,证券、保险实行业务种类牌照化管理。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只需要向证监会、保监处申请相关业务资质牌照,并不需要单独设立法人,如永隆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零售及企业银行、信贷、证券及期货买卖、强积金及保险等,各条线各司其职,有效隔离风险,稳健运营。

  香港金融监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分业监管,依法授权,不受政府干预;二是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三是直接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在监管合作方面,金管局、证监会和保监处建立了定期会谈机制以加强沟通和合作。金管局与证监会、保监处分别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证监会在双方认可机构的证券有关业务上的角色及责任阐明法律架构,列出运作细节。与保监处加强双方合作,共享资料,互助协作。

  同时,出于保护被监管机构权益的考虑,法律限定了三方沟通和交流的范围,并非完全的信息共享。在透明、高效的分工协作制度框架下,分业监管体制并没有降低香港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也没有影响香港金融市场的服务效率。

  金融越发展监管越重要

 通过了解香港的情况,可以发现,金融越发达,监管越重要。金融业是香港的支柱性产业,金管局拥有中央银行和监管的双重职能,在维护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社会地位高,办公地点IFC大楼是香港的标志性建筑。金管局中,很大部分的人力和资源投向了银行监管,共有4个部门、358人直接从事银行监管,如果不计算内审、营运、监察等支持保障部门,占比达55%。金管局薪酬参考市场水平,根据2015年报数据,金管局总裁年均薪酬1023万港币,副总裁年均薪酬900万港币,整体水平很高。在货币政策方面,香港实行联系汇率制度,港币紧盯美元浮动,美元是香港从事外贸与金融交易主要采用的货币,没有独立的货币政策,没有资本管制,资本自由流动,政策目标主要是维护汇率稳定。

  合规文化是风险管控的内因

  通过业内交流,一个鲜明感受是香港与内地的风险合规环境差异大。国内授课专家在介绍票据、供应链金融、小微金融等业务时,关注核心都在于防范诈骗,如骗贷、货物抵质押真实性、虚假票据等;香港银行专家对风险的关注点主要在于风险管理流程的程序性、内控流程的执行力、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等方面。关注点不同的关键原因在于两地法律环境、诚信环境和征信体制不同。香港法律制度完善,司法效率高,征信系统由私人运营,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度高,个人和企业诚信体系完善,失信惩戒严格。内地城商行也要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把外在监管制度要求内化为业务流程,将业务流程固化为业务系统,提高主动合规意识。

  城商行要眼睛向外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作为地方性、区域性银行,城商行要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在此基础上,放眼全球,努力实现发展与时代同步、与政策导向同步、与自身能力同步。近年来,内地城商行学习外部经验,走轻资产发展之路,业务结构变化较大,投资、同业、表外业务快速增长,贷款占比大幅下降。可以感受到,城商行业务创新十分活跃,相反,感到香港银行业的业务却更加传统更加保守,如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代销,许多内地的理财、同业创新业务香港没有。这一方面说明近年来城商行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另一方面说明有些创新可能跑偏,这从近年来发生在理财、同业、飞单等方面的案件可以看出。城商行要遵守商业银行运行的基本规律,加强合规文化建设,避免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要严格落实“了解你的客户”(KFC)、“三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分离”(前、中、后)、“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基本原则制度。要注重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资金期限错配,消除流动性风险隐患。要加强创新业务管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开展风险管理,守住规则底线,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加强城商行监管条线人员培训

  随着地方法人监管权限下放,各属地局反映辖内法人银行发展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多,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和培训指导。银监会城市银行部通过组织区域经验交流会、专题政策辅导会、重点区域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政策辅导,推动工作开展,提高联动监管成效。下一步,应当进一步加强城商行监管条线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应对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特别是在城商行发展转型、民营银行特色监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化经营试点与监管、重点风险处置等方面,学习境内外先进经验、先进理念、先进方法技能。加强不同区域、不同级别监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与协作,提升整体监管能力。

(来源: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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